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一)》(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5.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 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博均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7. 硕士研究生须于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于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 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一)》(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 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 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 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18日中午12:00。
2. 报名方式:
(1)点此链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https://f.wps.cn/w/hrMEv0Dw/;
(2)将报名提交材料压缩包发至管理人员岗位报名邮箱hrgl@hlju.edu.cn。
(3)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岗位、教师(硕士)岗位,仅允许报考其中之一,不允许兼报。
3. 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政审表》(附件3)。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由负责教师签字,往届毕业生上述证明可提供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二)资格审查
1. 审核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19日中午12:00。
2. 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3.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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