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始建于1991年,经历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黑龙江东亚大学、齐齐哈尔职业学院等发展阶段。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定名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成为齐齐哈尔市第一所市属大学。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5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以邮件“姓名+职位代码”命名以压缩包方式,将填写完整的《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qgc6117009@126.com。
3.报名(现场确认)需提交(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籍学历注册表(有效期内);
(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
(5)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信,有工作经验的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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