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或紧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6.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的通知。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和思想道德情况审查。学校统一安排一个月见习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四、享受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
五、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聘用人员来校后须从事4年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要求。
六、招聘计划
男生公寓辅导员20人,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聘工作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辅导员招聘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888。
八、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51-86390112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计划表》
原标题:哈尔滨理工大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s.hrbust.edu.cn/info/1058/210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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