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财务处工作人员2人,负责预算、收入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与政治敏锐性;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管理事业。
2.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经验。
3.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应用WPS、OFFICE等办公软件。
6.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将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4月12日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名登记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压缩包发送至dqsy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财务(应聘岗位)+张**(姓名)+硕士(学历层次)。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0年4月25日。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对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
1.个人简历。
2.《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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