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者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应聘者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或因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
六、复查复核
主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http://www.mdjm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与其签订协议,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待遇
(一)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人事代理标准发放工资。
(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
九、其他
(一)应聘者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一个月不能转递个人人事档案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就业通知书原件,不能如期提供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或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予以解聘。
(六)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办公电话:19804638526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十一、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3-6984606
十二、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1月16日
附件【附件1: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用人需求计划表(人事代理)).pdf】
附件【附件2: 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用人需求计划笔试科目及比例(人事代理).pdf】
附件【附件3: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4: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5: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已下载1次
原标题: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djmu.cn/info/1013/5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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