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报名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在通知公告里,找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公开遴选检察工作人员公告,点击下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直属两级检察院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0日前(含20日)将填写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发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指定邮箱:
农垦分院:nongkenjiancha@163.com
林区分院:gbc87981466@126.com
哈铁分院:tielujiancha@163.com
发送后需进行电话确认,工作人员确认收到报名材料且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与遴选名额比例原则上按5:1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12月21日—12月22日,分别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林区分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进行资格审查。
本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报名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相关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机关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各1份,2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M)。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组织考察。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行考察)。直属分院党组按照管理权限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及民主测评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全面考察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重点考察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直属分院党组按照管理权限,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试用期。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遴选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林区分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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