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2020年12月21日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教育局101室
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2.报考设岗学科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的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语文、道德与法制、黑龙江人文与社会学科的考生,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理科类;报考生命教育、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文科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初中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俄语等)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外语专业(包括各外国语语种)毕业生应按照所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科(语种)申报相应的设岗学科,不能申报其他外语语种的学科。可以申报小学文科类专业允许申报的设岗学科。
3.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就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
(6)档案袋一个。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⑴笔试时间:12月26日上午9:00——12:00。
⑵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知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4日8:30— 17:00。
⑷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鹤岗政府网站查看笔试成绩等信息。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