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审计、财政、国资、民政等部门内设科室空职较多及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推进结构优良、数量合理、梯次接续的公务员队伍建设,经市委同意,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筹相关市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原则上实行同级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在同级相当职务职级层次人员中选任;企事业人员在同级领导职务人员中调任。遴选(选调)单位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局、市民政局等4个市直机关。选调职位及数量详见《2020年度伊春市部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专业性岗位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直机关(含中省直单位)及伊美区(不含美溪镇)、乌翠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市直企事业单位(含森工集团公司及所属乌马河、翠峦林业局公司)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公开遴选报名条件:
(1)对于现任职务为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职级公务员报考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现任职务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职级公务员报考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报考遴选职位的专业条件。
(3)符合报考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公开选调报名条件:
(1)报考正科级领导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报考选调职位的专业条件。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调任选调职务所需的最低任职年限。
(4)符合报考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不得参加本次遴选(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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