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详见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主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齐齐哈尔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及岗位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无重大传染性和精神类疾病。
4.个人条件、职业能力等方面符合所聘岗位要求。
5.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
6.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严重违反单位制度或因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基本要求
1.教师岗: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起始学历为本科二批次及以上,本、硕专业一致。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起始学历为本科二批次及以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
(3)全日制本科生:起始学历为本科二批次及以上,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应聘思政教师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实验技术岗: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全日制本科生:起始学历为本科二批次及以上,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辅导员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事务员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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