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政教师、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学校概况部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岗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管理岗位人员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含2021届毕业生)。
(三)应聘教学岗位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
(四)对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在校期间有补考或重考课程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五)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六)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七)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8日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报初审
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10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学校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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