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共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学校简介详见)
二、引进人才类型和需求
引进人才类型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引进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下半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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