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后三者任选两者即可);
(3)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名称,邮寄时单独上交;
(5)应聘人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生可不提供);
(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sci收录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8)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9)非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取得当前最高学历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10)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1)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2)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须使用a4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2项复印件按1-12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3-12项材料原件不用邮寄,考试前进行确认后返还本人;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校区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并上报大学备案。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公开招聘接收的岗位工作人员,按编制内接收。
4.拟聘人员须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拟聘人员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攻读研究生院校的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校工作。
七、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人事处联系电话: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纪检委联系电话:
十、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2020年公开招聘接收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原标题: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news.hmudq.edu.cn/zhxw/4024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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