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黑龙江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其中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7、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政审表》(附件3)。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
(6)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应届毕业生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由负责教师签字,往届毕业生上述证明可提供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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