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中西部高校之一,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共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8个专业硕士学位培养类别。我校材料科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校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领军人才梯队。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学校简介详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等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且本、硕毕业学校均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应聘艺术类岗位除外);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教学、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②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③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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