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伊美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幼儿园用人需要,结合我区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教育系统临时聘用幼儿教师(不带编制),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41名。
二、工资待遇
临时聘用幼儿教师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五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相同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措施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4、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5、法定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八)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择优录用,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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