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有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当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31日当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除具有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和专业技能外,从事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从事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人员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因疫情原因,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后延,应聘人员中应届毕业生可后考取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同为应届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但不包括牡丹江市及辖区市县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牡丹江市及辖区市县外在职人员报考应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下载并上传《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发送成功后,报名人员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确认电话:.上传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需上传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3)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工资流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由本人填写的《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标注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上传邮箱,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资格审查学校将对报考人员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告之考生。
5.考生缴费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支付笔试考务费,并于9月15日15时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完成缴费。未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汇款地址: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号:5,开户行:中信银行牡丹江分行,考生需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笔试考务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6.领取准考证2020年9月18日9:00至2020年9月19日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酬勤楼412)领取准考证。学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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