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属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有关规定,七台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1人。其中:高中教师18人,初中教师18人,小学教师25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业务能力强,身体素质好,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年龄:本科在28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
(1)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一表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初中(小学)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且高考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次以上。具备初中(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4日17时止。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1.填写《七台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
2.学历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查询并打印)。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3.教师资格证。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19届和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入职试用期一年内必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加分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加2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中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如笔试前时没有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加分项。
5.身份证。
6.报到证。
7.高考录取批次证明。
8.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照片一次性传至邮箱:。(一寸照片以“岗位+姓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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