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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三支一扶考试招募1078人公告

2020-08-03 17:00:29| 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二)网上初审(8月10日至8月14日)

网上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8:00,由招募单位所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所辖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招募范围及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2020年8月1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13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2020年8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现场审核(8月11日至8月15日)

现场审核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0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表》、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7:00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包括周末非工作日,具体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应届研究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及县级扶贫、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进行现场审核的,可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代为审核,代为审核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承诺书》(附件3)以及报名人员需提交的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存档。现场审核环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参加现场审核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服从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安排。

特别提示:为确保报名成功,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进行现场审核,避免因超出规定时间而无法成功审核。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8月31日至9月3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笔试(9月5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上午9:30至12: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拟于9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选拔招募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场设置等相关工作。

(六)面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不得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市(州)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面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面试安排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要求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如实填写《招募人员审批表》,由报考单位所属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对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可由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各市(州)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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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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