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5日对社会公示。考生登录招聘网站查阅各设岗县(市)体检公告。
2.组织体检。各地于8月底前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
3.公布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于9月上旬对社会公布。
(七)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在系统内提交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并填写《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共同审核确定后,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八)岗前培训。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岗前培训由各设岗县(市)组织实施。
(九)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并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需签署《河南省特岗教师服务补充协议》。
五、特岗教师的管理、待遇及有关优惠政策
1.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的档案、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及“三支一扶”规定有关优惠政策;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3.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管理体制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管理等有关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其他
1.2020年聘用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对其教学岗位安排、待遇保障及履约管理等,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执行。
2.特岗教师招聘继续实行“县来县去”、“乡来乡去”的优先录用和岗位分配政策。各地在制定特岗教师招聘的面试考核、调剂递补工作方案及就业岗位分配办法时,要坚持同等条件下生源地考生优先的原则,优先录用本县或周边地区的考生,并充分考虑特岗教师个体家庭因素,优先安排到相对较近的乡镇学校或村小、教学点工作,引导和鼓励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继续任教。
3.做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签约聘用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精神,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定向到贫困县就业,“硕师计划”研究生不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直接聘用为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内派遣至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4.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有关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371—
监督投诉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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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原标题:河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文章来源:http://tgzp.haedu.gov.cn/NewsView.aspx?id=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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