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特岗教师 > 招考信息 >

2020年吉林特岗教师招聘公告(4000人)

为做好我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吉林省 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 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如下。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2020 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 4000 人。1.中小学特岗 3900 人,其中,国家计划 2400 人,省级计划 1500 人。2.幼儿园特岗 100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的 25 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永吉县、舒兰市、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白山市江源区、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大安市、洮南市、扶余市、前郭县、长白山管委会、柳河县、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双辽市、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长白县。完全实施省级计划的 16 个县(市、区),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梨树县、四平市铁东区、东丰县、东辽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东昌区、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的 4 个县(市、区),包括延吉市、和龙市、通榆县、镇赉县。在 10 个县(市、区)实施学前教育试点,包括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安县、榆树市、扶余市、磐石市、东丰县、通榆县、柳河县、舒兰市。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 23 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 2020 年上岗的硕师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 179 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二、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小学学段(含学前教育)和部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岗位,可适当招聘专业对口或相近的高等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取得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取得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

3.吉林师范大学等省属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020 年度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阶段将进行信息比对,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90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5.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3. 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 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5. 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 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 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招聘程序

特岗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委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特岗计划招聘入口

()、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 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 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特岗计划招聘入口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 年资格审查以网络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按照规定的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 1),市州教育局组织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签约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查。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 1:3 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

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 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 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

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核实,进行考察核实。

6. 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 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预录人员名 单。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在按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

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7. 递补聘用。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

(州)负责。

8. 培训。培训时间、方式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9. 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 3 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 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

任教。

11. 其他。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方式、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公告公布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报考人员需

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7 月 18 日—26 日,所有报考人员在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特岗计划招聘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将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无需上传)、笔试加分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 1),市州教育局组织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 2020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二)资格审查

1.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 求,尤其要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加分条件。 7 月 27—29 日,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

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根据审查情况添加笔试加分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 月 30 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 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

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2. 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于 8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 进行;面试

于 8 月 27—30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3.加分政策

(1) 少数民族考生,加 2 分;

(2) 符合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

(吉政发〔2009〕8 号)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 2 分;

(3)2020 年毕业的湖北籍及湖北高校毕业生,加 2 分;

(4) 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 10 分;

(5) 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

愿者、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 10 分;

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

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6) 在新疆、西藏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毕业生,在

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1 2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