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黑河学院新引进人员选拔制度》(黑院政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用人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河学院主页()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过程公开、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三、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计划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教学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2.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一线工作。
3.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专业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适合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与本校所需岗位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具备较强的实践管理能力,适合所需岗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维护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考试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5日—8月23日
应聘人员应将个人简历及《黑河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和专业。(电子邮件压缩包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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