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由七台河市教育局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标准条件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七台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未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资格审查未通过。面试前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
七台河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人才引进教师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高中、初中、小学、特教现行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教师备课30分钟,讲课20分钟。评委根据教师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教师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考察人选。
(三)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数。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体检及聘用。
七台河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
考察: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全面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审档: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违纪违法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核实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分配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员与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按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对引进人员进行分配,核定编制,工资纳入财政统发。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十年工作合同,保证在本系统工作十年以上方可提出调动申请,服务期未满违约的,一次性缴纳违约金5万元。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合同期内按政策落实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1.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考均为一批次A段录取,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
4.引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艺术、体育类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5.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津贴。
6.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不享受津贴待遇。
7.引进特殊岗位或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但不享受津贴待遇。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解释。
附件:2020年七台河市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提取码: ghgp)
原标题:黑龙江省七台河市2020年人才引进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_XyVaDKRScX4YGvgxe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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