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深入投身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开展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我市需求,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的地区为鹤岗市绥滨县,受援学校为绥滨县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人数
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4名。具体岗位需求为:绥滨县第一小学班主任1名,绥滨县第三小学班主任1名,绥滨二中生物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
三、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不怕吃苦;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近六个月体检表、主要荣誉证书),申报表中意向支教形式除了必选项外至少再选一项。
2.资格审核。受援县教育局根据讲学教师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3.公示公布。受援县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4.签订协议。受援县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前,所有招募讲学教师按规定出示“健康码”,落实鹤岗市绥滨县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要求。
5.上岗任教。2020年秋季开学前,受援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全市各校宣传到每位退休教师,鼓励符合条件退休教师积极参与。有意愿申报的退休教师请将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每人一个档案袋)报送至鹤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205室),电子稿发至 邮箱中,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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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鹤岗市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gang.gov.cn/szf/tzgg/2020/07/278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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