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司法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级科员职级公务员5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在《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5)二级目录中为法学所含专业。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报考职位须现任相同或更高职务职级层次。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5.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调入后将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7.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于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6月19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注:上报材料按报名所需材料顺序排序),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材料纸制版请于面试时带至面试考场现场核查。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5、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放弃职务级别承诺书;
8、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提供jpg格式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9、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考核情况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
报名人员请认真如实填报,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2020年6月29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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