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经市委编委同意,市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信用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齐齐哈尔)”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落实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承办市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市营商局做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受理及投诉举报初核工作;负责损害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督促整改和质效跟踪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政务服务运行情况的绩效评估和问题意见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以及市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此次齐齐哈尔市信用中心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面向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人员;
6.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统招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邮件“姓名+报考单位”命名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3.所需本人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
(2)毕业证书、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在编通知单(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5)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6)《报名表》(附件2)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的扫描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的扫描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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