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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海省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1665个岗位)

2020-06-07 09:05:51|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素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周岁(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6月18日-19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5、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6、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7、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8、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9.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6日

原标题: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006062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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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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