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适当招聘全曰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2016年以来报考“特岗教师”且已被录取后来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我省2019年“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招聘条件有以下变化:
1.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的,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髙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程度;申报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其他学科的,学历要达到普通髙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策性加分情况
政策性加分基本没变,可参照去年的加分政策,仍然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进行加分。具体加多少需致电教育厅。
⒈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⒊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
⒋报考户籍所在县(市)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市)所设岗位的加10分;
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含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下同)毕业生,加5分;
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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