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水平,报考其他学科达二乙及以上水平。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长沙县在编教师(含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试教(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9:00— 6月10日下午16: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名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6、资格初审:教育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者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教育部门初审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1日中午12:00。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聘岗位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并将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段同科目同类别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2、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5: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21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上公布。
4、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向县教育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试教(专业技能测试)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线上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试教内容范围:报考小学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小学教材,报考初中和高中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初中教材,报考幼师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幼儿教材,报考心理健康岗位试教教材为长沙县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3、无竞争性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3、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师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若再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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