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公 告
(第1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经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新野县采取校园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教师120名。其中:
语文15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2名;
数学14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1名;
英语12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9名;
物理11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9名;
化学10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生物10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政治10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历史10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8名;
地理8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6名;
体育5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信息技术4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日语3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2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机电一体化3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电子电算化3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相近或一致。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被录取聘用的,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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