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须出具上岗1年内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所要求资格证书等(除教师资格证外,均须在2020年6月8日之前取得),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须出具上岗1年内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
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6月8日)。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截止2020年6月8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中小学、学前和综合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中小学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在西海岸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方案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中小学、学前类面试采取“说课”或“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说课使用现行教材。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面试方式为“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教育和体育局和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事业编制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相关人员上岗后一年内没有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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