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且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视疫情而定(请留意手机短信)。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三类:教育类、汽车运用与维修类、电梯安装与维修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养。考试命题将委托省级具备人事招考命题资质机构负责出题。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录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并提交如下材料: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查询。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样表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如下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培养方向 为“文科”或“理科”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办理情况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证明。
(4)2018年以前毕业的及201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还需提交证明所学专业是师范类专业的材料,所需材料见《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第11条。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扫描件)报考,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签订《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梅江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视疫情另行手机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备课+试讲”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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