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临沧市决定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市普通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共1430名。其中:幼儿园225人、义务教育普通岗88人、普通高中154人、新建改扩建高中891人、特殊教育学校72人。招聘任务分学段下达到县(区),招聘完成后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均衡配置教师需求再安排到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请考生查询《临沧市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以及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三、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聘用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四类人员可采取免笔试,通过面试考察的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基础教育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博士毕业生;
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紧缺学科教师;异地扶贫搬迁点配套学校紧缺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基础教育学校可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大学生。
(五)对烈士子女、我省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诺族、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等8个较少民族高校毕业生可单设岗位开展招聘。
(六)向实际聘用人员一次性发放就业补贴30000元。
(七)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岗位的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岗位的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专项招聘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教育网()、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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