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黑龙江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计划表(二)》(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其中不含专升本、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其他学历条件需满足计划表中的相关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适当延期。
8、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6月12日10: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 。
3、报名提交材料
(1)根据报名岗位,提交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应届毕业生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往届毕业生上述证明可提供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的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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