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考察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四、录取、聘用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服务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五、有关规定
1. 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十六、其他事项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
2.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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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浏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工作经历证明.docx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原标题:浏阳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zwgk_1/kszx/202005/t20200521_8116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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