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方式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省级大师称号或市级首席技师称号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考试方式为面试。
其他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他管理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5.考试成绩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省级大师称号或市级首席技师称号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考试总成绩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各类人员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7.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8.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审档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见附表3)。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文字选自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发布的《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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