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招聘单位 |
报名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第一中学 |
5月21日-5月28日 |
郑奖 |
|
:p> |
养正中学 |
5月21日-5月28日 |
彭建华 |
|
:p> |
第四中学 |
5月21日-5月28日 |
钟成康 |
|
:p> |
第六中学 |
5月21日-5月28日 |
简慧芬 |
|
(3)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②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③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④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及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⑤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用人学校对网络投递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①已填写并签字的《宜章县2020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报考人员证件[有效身份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附件3)等]。
③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已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
⑤其他资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要求发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领取准考证。面试前两天到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3.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
(3)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高一现行教材内容。
(4)面试时间及地点。经宜章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对象的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几个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入围签约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的原始总成绩高低排名,如原始总成绩相同,再按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名。面试成绩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本科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以上签订《服务协议》。
(二)第二类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第二类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考方式。第二类的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报名平台上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片,jpg格式,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5月28日17:00。
(3)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全程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②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③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④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及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⑤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