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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招聘中小学编制教师223人公告

2020-05-13 15:55:32| 来源: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万宝芙蓉学校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即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试用期内(即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应聘考试的人员,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在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解除聘用合同。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娄星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提交,见附件4)。

7.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8.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6月12日- 6月13日(截止下午5:30)。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娄星区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逾期未领责任考生自负。

10.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①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高中内容各约占50%;

②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内容,初中、高中内容各约占50%;

③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小学、初中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约占5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公布,公布时间7天。

(4)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试讲范围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在面试公告中公示:

①初中教师和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音乐岗位采取音乐专业特长展示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音乐专业特长展示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试讲内容为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内容。

(4)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及其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公布,公布时间7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区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被考察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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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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