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需办理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5月23日(9:00-11:30;14: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和专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相应招聘单位的相应学科非定向或非专项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 资格审查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可提供,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 5月 22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除外)、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小学教师招聘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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