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2.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其中,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06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④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⑤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⑧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⑧项。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⑧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⑦⑧项。
3.确定参加现场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
(五)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现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审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及审档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8月办理接收、纳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4.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5.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1.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3.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解答.docx
4.伊春教师招聘网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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