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所学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4)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查询审查结果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审结果。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由校内用人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界定。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31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进行结果查询。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5日,9:00-16:00时。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1份,《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1份,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人员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3)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5)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上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或工作期间从事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6)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人毕业论文或研究成果。
4.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中人才条件的,可不受比例限制。
(四)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1.笔试: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能力。
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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