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用管理。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应自2020年5月9日起至5月15日止,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伊春遴选公告,请关注中公伊春公选遴选网。
聘用后管理
被聘用人员应配合聘用单位的管理、遵守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规定,积极履职。被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依法追究责任: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被追究行政责任;
(二)因不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定被追究责任;
(三)被有关党政机关聘用后不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意见给聘用单位造成损失损害或与他人串通损害聘用单位合法权益;
(五)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保密约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
(六)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存在擅自转委托情形;
(七)因从事与其职业、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损害聘用单位形象或者造成不良影响;
(八)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或其他违反聘用合同约定行为,不宜再担任法律顾问。
以上文字选自大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遴选大庆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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