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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大庆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遴选41人公告

2020-04-22 16:53:24|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0黑龙江大庆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遴选41人公告。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应自2020年5月9日起至5月15日止,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考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请关注中公伊春公选遴选考试网

遴选和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原标题:关于遴选大庆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7〕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黑龙江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黑办发〔2017〕3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9号)等规定,现就公开遴选中国共产党大庆市委员会、大庆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遴选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公开遴选41人(含驻哈市1人),各有关单位也可以推荐。

二、聘用期限及工作报酬

(一)聘用期限。聘期为自市委市政府决定聘用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二)工作报酬。无法律顾问年费,按所代理的案件及提供其他法律顾问服务的项目计算报酬。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列席或参加相关会议,对涉法事务提出合法、科学、有效的意见及建议;

(二)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三)审查合同协议和参加现场谈判等活动,论证法律风险并提供对策,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参与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修改、清理、评估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协助处理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参与重要舆情处置;

(六)受聘用单位委托承办复议、诉讼、仲裁等相关案件;

(七)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八)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九)处理聘用单位指派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有意向担任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一)为大庆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8日),身体健康;

(三)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无不当行为和言论,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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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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