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信息表》(附件3);
(2)《黑龙江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
(3)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信息表》原件、《黑龙江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核方式:心理测试+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符合“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青年拔尖人才C类”及以上水平的应聘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一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有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实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451)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
黑龙江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0451)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引进青年拔尖人才相关条件和待遇.xlsx】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20年引进人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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