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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省考申论提出对策题的几种常见错误

2020-02-17 14:15:25| 来源:伊春中公教育

得申论者得天下,这句话经常被广大考生常挂在嘴边,可见申论的重要地位伊春公务员申论考试整理一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方便大家参考。更多伊春公务员申论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伊春公务员考试网


2020省考申论提出对策题的几种常见错误

大家都知道,2020国考发生了一些调整与变动,变化之一就是提出对策题时隔多年又“重现江湖”。从历年命题来看,国考是各地省考的风向标。那么同学们在备考2020年省考之际,对于提出对策能力一定要多加关注。提出对策题作答时,部分要点可能无法从材料直接提炼,但是不代表可以天马行空、信马由缰地乱写。那么今天中公教育就来梳理提对策时经常出现的几种错误。

一是没有针对问题进行思考,对策不具有针对性。申论中的对策是针对问题来回答的,问题决定对策。在书写对策题时,需要准确审题找点,明确要解决的问题。例如,给定资料中提到“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据此提出的对策就不能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这个措施就不具有针对性。因为针对“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的合理措施应当时加强监管。一味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只会造成更多的资金被挤占挪用。

二是对策空洞,不具备可行性和实际操作性。虽然明确了问题,但是对策机械套模板,不够具体是无法拿到高分的。例如,针对“当前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如果仅仅写成“加强宣传教育”就过于空洞,“谁来宣传”“对谁宣传”“怎么宣传”以及“宣传教育是否有效果”都是需要具体细化的问题。

三是对策不符合身份感。身份决定了能行使的职权范围。如果忽视了对策的实施主体,就算再有针对性,再有操作性,也无法实施,因为不具备行使措施的权限。你的身份是基层干部,就不能动辄提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引导社会风气等要上天的对策。例如,食堂出现食物中毒情况,你作为学校食品安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出的建议有: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对食堂食材和工作流程严格把控,但是就不可以提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法,不符合身份语感,也行不通。

同学们,提出对策题的阅卷采用“整体判断,按点赋分,酌情增减”的方式,也可以理解为半开放式。考生大可以在满足对策要求的基础上尽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夺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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