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结束后,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名情况将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适时公布,请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具体事宜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
3.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4.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5.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推荐证明,若现场资格审核时,不能提供单位推荐证明的,需本人作出承诺,后果自负。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并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7.政策咨询电话:
(三)资格确认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规则。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专业实际运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均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面试后,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通过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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