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9年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408名列编教师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包括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和普通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19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2019年通辽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408人公告汇总 | |
2019年通辽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详情 | 2019年通辽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408人公告 |
招聘条件 | 2019年通辽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
招聘程序 | 2019年通辽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程序 |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师公开招聘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简章由通辽市教师公开招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监督受理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附件:《2019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通辽市教师公开招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本文摘自:伊春教师招聘公告
推荐: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