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为“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续聘的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3.“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和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公告已于2019年12月24日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辽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分两个阶段,“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和其他岗位分开报名。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9:00-2020年1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月1日9:00-2020年1月4日16:00。
(2)普通岗位、蒙古语授课岗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9:00-2020年1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月8日14:00-2020年1月14日17:00。
为方便应聘人员,将于报名期间的每天上午10时公布公开招聘各岗位报名情况,请关注报名网站。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2寸数码彩照。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含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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