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 、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奖学金及论文等级证书(校方提供等级证明);2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学校在所需招聘的高校点网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纪检人员复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时,由于有放弃出现低于1:3情况时,可由专家组(采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下延,从高到低补录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录取。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考官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工作组及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专家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考生、专家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组长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评委、组长招聘工作组领导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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