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简历。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pdf)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通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0日17:30。
2.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电话、短信或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网站()的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试形式和内容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试和课堂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试讲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1)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学院组织实施。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85分者不予录用,成绩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时,可适当降低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选比例。拟进入课堂教学试讲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2)课堂教学试讲
课堂教学试讲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70%+课堂教学试讲成绩×3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5)具体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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