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提交其他材料: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根据应聘岗位要求进行试讲、板书演示和回答问题。试讲所用教材应为本专业近三年的高等院校本科教材。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
(2)辅导员、管理员岗位面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
(3)计算机系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岗位采取上机实践和综合面试形式。
4.评价方法:实行量化打分方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0451) 、 刘老师、邱老师报名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451)
附件:
附件3: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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